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12-25
各办学部门:
依据新颁布实施的《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修订)》(津职师大发〔2025〕139号)文件要求,现就非学历教育项目资源使用费上缴及遗留问题处理事宜通知如下:
1.自12月份起线上立项审批的非学历教育项目,严格按照新管理办法缴纳资源使用费。
2.12月1日之前立项审批的项目,仍沿用旧规定办理资源使用费上缴手续。
3.涉及各类遗留问题的项目,请各部门高度重视,于本学期放假前完成梳理、核对及处置工作,确保工作衔接规范有序。
特此通知。
成人教育部
2025年12月25日
上一条: 关于召开非学历教育业务培训交流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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