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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工作指南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11-24

        为保障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规范、有序、高效运行,帮助各参与方准确把握自身角色定位与职责要求,切实维护项目质量与各方权益,特依据《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配套规定,制定本工作指南。本指南旨在系统梳理项目全流程关键环节,明确各方职责分工与协作机制,增强工作的指导性与可操作性,供项目相关人员参考执行。

    一、项目管理模式本项目实行“成人教育部—接受学院—指导教师”三级联动管理,三方协同发力、各负其责:

      成人教育部:作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顶层设计、政策制定、录取终审、结业认证、跨部门资源统筹及全过程监督;

      接受学院:作为项目落地的主体责任单位,承担日常管理、服务保障、过程监控与质量把控;

      指导教师:作为学术指导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培养方案实施、科研指导与成果质量把关。

      成人教育部每学期至少与各接受学院沟通 2 次,动态掌握项目进展,及时协调解决运行中的问题。

    二、访问学者操作指引

       1.申请与报到阶段

      (1)确认本人符合基本申请条件(中级及以上职称,有明确研究方向);

      (2)提前与意向导师充分沟通,确认接收意愿;

      (3)被录取后,请按《录取通知书》要求按时报到,并签署访学协议;

      (4)自行购买覆盖整个访学周期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将保单复印件提交至成人教育部备案。

       2.访学期间

      (1)请以全脱产方式完成访学任务,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报到后一周内,与导师共同制定个性化研修计划,经学院审核后报成人教育部备案;

      (3)每月主动向导师汇报研究进展,配合提交书面阶段性报告;

      (4)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学术讲座、教学研讨、技术培训等各类活动,提升综合能力;

      (5)如需请假,请提前向接受学院提出申请:5个工作日内由学院审批,超过5日需报成人教育部审批;

      (6)按时足额缴纳培养费、住宿费、实训耗材费等相关费用;培养费逾期未缴纳满3日,视为自动放弃访学资格;

      (7)规范使用实验设备与公共资源,因违规操作造成仪器损坏或经济损失的,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8) 自行负责访学期间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3.结业与离校

      (1)访学期满前,须提交一份代表性研修成果访学总结报告

      (2)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发表时,须注明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访问学者身份;

      (3)参与国家级、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的,知识产权归属应按实际贡献协商确定并签署协议,所有合作成果须注明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合作成果

      (4)通过结业评审者,将获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访问学者证书》;

      (5)请于访学结束一周内按规定办理离校手续。
         

    三、指导教师协作建议

        1.确保具备指导资格:原则上应具备正高级职称、博士生导师资格,或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2.在访问学者报到后一周内,与其共同制定研修计划,提交所在学院审核备案;

        3.根据研究需要,提供必要的实验室、实训平台等科研条件支持;

        4.每月至少开展2次指导(可结合线上、线下形式),并做好书面记录;

        5.定期审阅访问学者的研究进展报告,及时出具《阶段性指导意见书》;

        6.积极参与中期考核与结业评审,对访问学者研究成果的真实性与创新性严格把关;

        7.主动协助访问学者对接校内外资源,解决研究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8.实时掌握访问学者的学习进度与实际困难,给予针对性、有效性指导;

        9.对访问学者提出的延期、变更课题等申请,客观提出学术可行性意见;

       10.发现学术不端或严重违纪行为,须第一时间向学院及成人教育部报告;

       11.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指导职责的,将依规追责,请认真履行指导义务。

    四、接受学院支持要点

       1.严格审核申请人学历、职称、科研成果等材料的真实性;

       2.核验指导教师资格及课题匹配度,确保培养条件适配;

       3.协助完成访学协议签署,规范处理材料流转、核对与归档;

       4.协调落实实验场地、实训设备及其他必要科研资源;

       5.统筹安排报到接待、住宿协调及离校手续办理;

       6.为访问学者建立专属管理档案,动态更新信息,监督研修计划执行;

       7.汇总导师提交的《阶段性指导意见书》,按时报成人教育部备案;

       8.配合成人教育部开展中期检查与结业评审;组织访问学者参与校内学术交流、教学研讨等活动;

       9.严格执行请假审批制度:5个工作日内由学院审批,超期须报成人教育部;

       10.若导师与访问学者出现学术分歧,应及时协调;复杂情况可提请学院或学校学术委员会介入;

       11.主动关心访问学者在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积极协调解决。

    五、成人教育部统筹管理要点

       1.负责录取资格终审,严查材料造假行为;

       2.定期评估各学院项目执行情况,重点考核计划落实率等关键指标;

       3.公示录取名单,统一寄送《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4.统筹调配住宿资源(原则上安排研究生宿舍或国际交流中心四人间);

       5.动态维护并公开发布指导教师信息库研修课题目录

       6.提供政策咨询,协助办理访问学者证(卡)、校园一卡通权限开通等服务。

       7.组织结业评审,对合格者颁发《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国内访问学者证书》;

       8.对未通过考核但访学满三个月且有阶段性成果的学术型访问学者,可协助开具访学证明;

       9.依规处理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引发的退费申请;

       10.严格审核延期或提前终止申请:学术型需提前2个月,技术技能型需提前2周;

       11.对因严重违规被取消资格者,通报其选送单位,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六、跨部门协同保障机制

    后勤与保障服务由成人教育部牵头,联合财务处、后勤处、图书馆、党委安全工作部、网络和信息化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协同推进,具体分工如下:

    财务处:负责费用收缴、发票开具及资金监管,确保财务管理规范透明;

    后勤处:负责住宿安排、宿舍设施维护及餐饮服务,保障基本生活条件;

    图书馆:负责开放文献资源,开通数据库使用权限,支持学术研究;

    党委安全工作部:开展安全培训、校园安全巡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网络和信息化办公室:保障校园网络接入、账号权限配置及信息化服务支持。

    学校其他职能部门将依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闭环管理,共同推动项目高质量推进。

    七、附则

       1.本指南由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成人教育部负责解释;

       2.如后续政策调整或流程优化,将及时更新本指南并通知相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