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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2026~2027学年度国内访问学者招生简章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11-2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我校在职业教育师资培养、技术技能实训及职业教育研究领域的核心优势,进一步促进学术交流与科研协同创新,更好服务国家职业教育人才发展战略,我校将于20262027学年度面向全国招收国内访问学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养目标

    聚焦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及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核心需求,通过专题研修、项目合作、学术研讨、实践浸润等多元化培养方式,全面提升访问学者在职业教育领域的科研创新能力、教学实践能力与成果转化能力,助力其产出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价值的学术成果,为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

    二、  招生对象

    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院校)、科研院所及国家教科文相关机构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同时结合本年度访问学者项目的实际需求,专项择优接收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企业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从事教育教学或科研工作满3年;

    2.政治思想素质好、身心健康,职业道德良好,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扎实,为选送单位专业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611日后出生)。

    特别说明:现役军人、非在职人员、在职攻读学位人员、已退休人员,不纳入本次接受范围。

    三、  申请条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

    (一)学术研究型访问学者

    1.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3.职业院校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技术技能型访问学者

    1.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指导学生或本人参加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并获奖,且具有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备注:企业技术人员及管理者在申报学术研究型或技术技能型访问学者时,其资格条件可与导师协商确定。

    四、  申请时间

    本项目长期开放申请,无固定截止日期。申请人需符合本简章规定的招生对象及申请条件,自行联系意向导师并获得接收确认后,可随时提交申请材料。

    五、  培养类型与费用

    (一)培养类型及期限:

    1.学术研究型:聚焦职教理论研究与学术创新,期限为一学期(或6个月)或一学年(或12个月);

    2.技术技能型:侧重职教实践教学、技术研发与技能竞赛指导,期限为1个月至6个月。

    (二)费用标准:

    1.学术研究型培养费:6000//学期、12000//学年;

    2.技术技能型培养费:5000//月(不足1个月按1个月计算)

    3.校内住宿费:

    1)研究生宿舍标准(4人间):3000/学期/床位、5000/学年/床位(按学期/学年计费,不足一学期或一学年的,按整学期或整学年收取);

    2)国际交流中心宿舍(4人间):1500/月/床位(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4.技能实践耗材费:根据具体项目实际需求另行收取,也可由访问学者自行购买。

    上述费用可通过对公转账或微信扫码方式向学校财务处缴纳。

    六、  指导教师资格及研究课题

    (一)指导教师基本条件

    1.我校在职在编人员,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生导师资格(在某一方面具有专长的导师职称条件可放宽至中级及以上)或为省部级及以上技能大师,且具备职教相关教学与科研经历;

    2.师德高尚、责任心强、在职教理论研究或技术技能领域具有较高造诣。

    (二)研究课题

    详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62027学年度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指导教师课题一览表》。

    七、  申请与录取流程

    (一)联系导师

    申请人应查询我校各学院指导教师课题目录,自行联系匹配的指导教师。

    (二)提交材料

    申请人获得导师原则同意后,及时向意向导师提交以下材料:

    1.《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荣誉证书扫描件;

    3.论文、项目、专利、教材、竞赛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4.住宿申请书或住宿自理安全责任承诺书;

    5.报到前近三个月内由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含血常规、肝功能、胸透、传染病筛查等项目)。

    (三)材料提交与审核

    1.申请者将全套材料提交至意向导师,导师初步审核材料并在申请表上签字后,将材料交至导师所在学院;

    2.学院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课题的匹配度进行审核,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成人教育部;

    3.成人教育部复核,如发现材料造假情况,将取消资格并通报选送单位。

    (四)录取公示

    1成人教育部每年1月底、6月底分两批次在学校成人教育部官网公布录取名单;

    2.向录取者邮寄《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访问学者录取通知书》(随附《缴费通知书》),未录取者通过E-mail邮件告知原因。

    八、  报到与注册

    (一)报到时间

    按录取通知书指定日期报到(逾期报到需提前与学院沟通)。

    (二)报到流程

    1.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到导师所属学院报到,并递交访问学者协议书;

    2.《缴费通知书》到财务处缴费,提前网上转账者需出示汇款凭证,领取缴费发票;

    3.持缴费发票到成人教育部办理注册,领取《访问学者证》;

    4.凭《访问学者证》、身份证到学校一卡通中心办理校园一卡通;

    5.凭《访问学者证》、住宿费发票到后勤管理部门领取钥匙(未申请校内住宿者免此步骤)。

    (三)请假规定

    因疾病或特殊事务无法按时报到者,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导师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并附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因病诊断证明或选送单位出具的因事请假公函。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原则上,假期累计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无故逾期两周未报到的,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九、  培养管理与要求

    (一)管理机制

    实行“成人教育部—接受学院—指导教师”三级联动管理模式:成人教育部负责顶层设计、政策制定、全程监督与结果认定等职责;接受学院负责过程管理、日常服务与质量监控等职责;指导教师全面负责学术指导与培养质量。

    访问学者在访学期间纳入学校统一管理,须遵守我校规章制度,出现违法违纪、学术不端或其他不宜继续学习情形的,立即取消访学资格。

    (二)研修计划

    1.报到后1周内,与导师共同制定《访问学者工作计划表》,计划经学院审核后报成人教育部备案;

    2.计划变更需提交书面申请,经导师、学院、成人教育部审批后方可调整(1年制学术研究型变更导师或课题需在报到后3个月内申请)。

    (三)研修任务

    1.深化科研创新:参与导师科研项目或高水平教材编撰,跟踪学科前沿,形成阶段性学术成果;或参与校内实训项目、职业技能竞赛辅助工作,突破技术瓶颈;

    2.拓展学术视野:研习职业教育理论动态或技术技能前沿;参与学校组织的职教讲座、学术研讨会及实训教学观摩;

    3.提升教学能力:学习导师治学理念与教学方法,观摩职业教育课堂或实训教学,协助导师完成课程讲授、课后答疑等教学辅助工作。

    (四)考核结业

    1.访学结束前,提交《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及1项代表性研修成果及访学总结报告;

    2.经导师评审、学院复核、成人教育部终审合格者,颁发《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国内访问学者证书》;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结业且不退还培养费。

    十、  退费规定

    1.学术研究型培养费:访学者从注册之日起,未满1个月提出终止访学的,退还50%培养费;超过1个月的,不予退还。

    2.技术技能型培养费:访学者从注册之日起,未满7天提出终止访学的,退还50%培养费;超过7天的,不予退还。

    3.因违规(如学术不端、无故缺勤超4周)取消资格者,所有费用不予退还;

    4.住宿费:已缴纳的学期住宿费不予退还(学校原因导致无法住宿的除外)。

    5.技能实践耗材费:技术技能型项目如需使用耗材,原则上应通过学校统一采购。对于自行购买的耗材,由访问学者自行妥善保管与处置;通过学校统一采购的耗材,若尚未下单采购,可全额退还相关费用;一旦完成采购,无论何种原因,费用均不予退还。

    十一、   其他事宜

    (一)住宿申请

    学校根据研究生宿舍或国际交流中心房源情况安排住宿,若申请校内住宿者,须于报到前30天通过邮件(2000070011@tute.edu.cn)提交申请;无房源或未申请者自行解决住宿。

    (二)成果归属

    访学成果按贡献度与导师协商归属;参与国家级、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的成果,须签署专项知识产权协议,并标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访问学者研修成果”。

    (三)安全与保险

    1.访学期间人身与财产安全由其本人负责,报到前须购买覆盖整个访学周期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于报到时将保险单复印件提交至成人教育部备案;

    2.访学期间需遵守实验室、实训场地安全规定,因违规操作造成损失的,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权益保障

    1.可使用学校图书馆数据库、所在学院实训设备(需提前与导师/学院沟通);

    2.工资、福利、医疗费由选送单位负担;

    3.不转户口、党员组织关系,访学结束后1周内办理离校手续。

    十二、   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成人教育部

    咨询电话:022-88181521

    联系人:李老师

    电子邮箱:2000070011@tute.edu.cn

    办公地址: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东区师资培训楼A202

    附件:

    1.《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

    2.《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国内访问学者协议书》

    3.《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工作指南》

    4.《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访问学者校内住宿申请书》

    5.《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访问学者住宿自理安全责任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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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人教育部